我的真實就是絕頂地去愛。不然,我就自行解散。這也是我第一次殉情的理由。不過我自己都清楚,那是遁詞,我其實連我的愛本身都生出疑惑,回頭想,我只是像一個小孩,要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就耍賴一樣。我究竟想要什么呢?想要東子離開他的家,只與我一個人在一起?從一開始我就知道他幾乎不可能離開他的那個家,至少是短時間里辦不到,這點他早就告訴過我,他說自己離開那個家后,就會變得一無所有。他說他不想那樣,他熱愛自己的事業,必須擁有它,即便是虛幻的擁有也才會感到踏實。他的處境就是寄人籬下,就是像一個傀儡似的受人操縱著,他沒辦法擺脫,至少短時間里做不到。我為此感到沮喪和灰心,我有時就會開始恨他,很周圍的一切。每次東子開車離開后,周圍鄰居要是有人順口問我:你丈夫又要出差了?或是諸如此類的話語,我就會無比地憤怒,就像去傷害什么,毀掉什么?晌艺l也傷害不了,什么也毀滅不了,我能做的只能是傷害我自己,和毀滅掉我自己。
我在我常去買日用品的便利店買了它架上最貴的一瓶產自阿根廷的紅酒,名字叫做“勇士”。這是東子第一次和我一起喝酒時,為我買過的,那以后我就只喝這種酒。
我讓服務小姐幫我拔出軟木塞,結果幾個小姑娘全不會用這種可以旋轉的開瓶器,想必她們粉嘟嘟的青春還沒有進入酒的迷亂吧。我對她們親熱地笑笑,自己親自大力將軟木塞拔出。外國的軟木塞就是比國產的要韌軟。
我提了酒瓶出來。在路口上了一輛紅色出租車,我是特意挑選了一輛紅色的、車況比較好的桑塔納出租車。我憑影影綽綽的記憶順著東子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騎摩托車帶我去他家的路線一直到了他所住的小區門口。
我本不是一個善長記路的人。但這一次我記得一點沒錯。我多給了司機一點錢。還對他真心地道了謝。
這一天是10月8日,是黃昏以后。離我真正死亡的時間不到兩個月。
我用東子第一次在樓下教我的方法認出了他的家。七摟,那一層是頂樓,是一種復式建筑。只有他一家的窗外掛著兩部空調。
我多愿那兩個窗口都亮著燈。西邊的是他的書房,據他說他一直一個人住在書房,東邊的是他家的客廳,只有客廳亮著燈。
我在離他家最近的小花園中的一只石桌旁坐下。中秋的天氣,已有些涼。尤其是我所坐的夜晚的石頭,冰涼冰涼的。我沒有顧及屁股底下的冰涼,而是開始對著瓶子大口大口地喝酒。
我直直地望著那個亮著燈的高高的窗口。東子一直很真摯地說在家里,他從來都是一個人呆在他的書房。我真想哭——在這個我即將為東子殉情的夜晚,如果我還有眼淚的話。東子在家,而且東子此刻一定是和他妻子朱小燕,還有六歲的女兒譚楚楚正圍坐在電視機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