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冰,早點回來,少喝點酒。”
東子“嗯”了一聲,就走出了家門。朱小燕依在門口,一直盯著東子的身影消失在樓梯口,我回頭看朱小燕,我看到了一個女人臉上哀戚的表情,看到她眼里充滿的憂傷。一種從來沒有的心酸和愧疚,把我的心塞得滿滿。
我的家在芮兒和東子的協(xié)商之下,開始恢復我活著時的模樣。那張寫字臺不知什么時候和為什么,靠房門那邊的一個角上有道很深的劃痕,我活著的時候是絕對不存在的,我每天的生活,只要東子不在,基本就是在這張寫字桌便度過的。我喜歡閱讀,喜歡陷入那種沉思后的疲憊里。我無時無刻不都在等東子回來,我總是會忘記這里還不是真正屬于東子的家,他屬于另外一個地方,我這里僅僅只是他的一處歇腳的地點。
東子說,要買一張新的,芮兒不同意。芮兒說這張寫字臺要留下來,寫字臺是我活著時最愛呆的地方,我的詩,還有那本《欣兒作文》都是在這張寫字臺上完成的。
第一次自殺的時候,我用一只大大的牛皮紙信封裝好我要交給東子看的《欣兒作文》。我把文件袋的長繩繞呀繞呀繞了很多圈。不知多少圈。我試圖數(shù)過,數(shù)到后來,我就迷糊了。這個和我相愛了兩年零三天的男人,我該為他殉情,值得為他殉情嗎?并且我的殉情是否只是我自己的一廂情愿,或者就是對他的一種要挾,威脅?我不知道,我那樣做沒有任何意圖,我就是感到累,感到失去任何興趣和勇氣。這就和我小時候總是會時常把自己藏到一個很隱蔽的地方,在黑暗里躲起來一直到睡著;睡著了我就會感到安全,感到世界是溫和的,不再那么可怕。
第一次自殺時,我真的沒有去想那么多。
那天,我鎖好房門。心情并沒有多少不平靜。
我在街邊的藥店買了一瓶“三唑侖片”和一瓶“佳靜安定片”。按有關部門規(guī)定此類藥物是不允許藥房隨便而且是不限量零售的,需遵醫(yī)囑控制給藥量,為防我這樣采取不當?shù)妮p生行為。但利益這一當今最高的法則才是最有力的規(guī)定,人們更愿意本著利益得失的原則來安排自己的行為,包括東子那個婚姻中的利益共同體的所有關系,壓得他,壓得我,無處藏身一般。
我要離開這個利益喧囂的戰(zhàn)場。是那些有著不可抗拒利益需要獲取的人們幫了我一個忙。兩瓶藥花去不足10元錢,生命原來如此廉價。
我想,就是如今所有東西再偷工減料,兩瓶對于我也夠了吧?我聽說過一個笑話,說是一個人想要自殺,她喝下了一整瓶的農(nóng)藥,結果不但受了不少的罪,還根本沒死成。她的丈夫嘲笑她,于是她就去找律師要起訴那家生產(chǎn)廠家。結果律師說對于她的這種行為,廠家是免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