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洛米粒,所以人都感受到了這個聲音里地寒意和邪氣。
他們瑟縮了一下,下意識地看向聲音傳來的方向。
只見一個純正的M國男人,正緩緩地向他們走來,他的裝束很簡單普通,但是那張臉,卻精致耀眼到讓人窒息。
他有著一張外國人的臉,卻要比普通外國人精致太多!
一頭褐色的卷發蓬松有型,額前的劉海直到眉骨,稍稍蓋住了淺藍色的眼睛,也蓋住了一些鋒芒和邪佞,刀削似的面龐棱角分明,直挺的鼻子下,是緊抿著的菲薄的唇。
包廂的白熾燈很是明亮,卻被男人身上散發的肅殺之氣壓制地黯淡不已。
男人身上似乎有一股魔力,讓人害怕和敬畏,又讓人著迷似的想要靠近。
在現場的女性中,除了洛米粒,都忍不住犯起了花癡。
“不是吧,這個人也太帥了!”
“他是誰呀?”
“這個男人剛才不是說,要花多少錢,才能讓歸歸作者改人設,那他……”
幾個花癡地小姐姐頓了一下,異口同聲道:“他就是飾演男主的人?還是那個家財萬貫的金-主大大?”
原著作者歸歸癡迷地看著男人,喃喃道:“這個人也太帥了,除了不是Z國人的長相,完全就是我心目中的男主啊!我愿意給他該人設!”
她是說過不會屈服。
但她的意思是,不會屈服在金錢之下,又沒說不會屈服在帥哥的美貌下!
“啊啊啊,我的心跳好快啊!”
“我也是!我從來沒見過這么帥的外國男人!”
“長得帥也就算了,還這么有錢有能力!”
“這到底是什么神仙人物啊?能和我們Z國地財神爺顧靳城比肩了吧!”
在女性們一聲聲驚艷地低呼中,一個女孩兒站了起來。
女孩兒穿著一身簡單的寬松運動裝,扎著干練的馬尾辮。
她的長相十分精美,身材勻稱又高挑,看上去好像是個混血兒。
洛米粒剛才只顧著和宋懿斗嘴,都沒注意到包廂里有這個女孩。
她仔細回憶了一下,認出這個女孩兒曾經在廣告中出現過。
但是,也僅僅是在廣告中出現,不是當紅的明星。
一旁的戚果偷偷地在旁邊,對洛米粒科普:“這個女孩兒,叫寧書瑤,是個混血模特,混Z國和M國。聽說,她背后的家族很有實力,也很有錢。她進娛樂圈,屬于玩一玩的性子,聽說是在男主確定是投資商之后,她跟著空降過來的。”
“哦,原來是這樣。”
洛米粒點點頭,目光不由地落在男人的臉上:這個男人……
怎么給她一種有些熟悉的感覺?
這一邊。
寧書瑤來到男人的面前,一直高冷漠然的臉上,出現了少女般的羞澀笑容。
“洛哥哥,你來啦?”
寧書瑤甜甜地打著招呼。
這聲招呼,讓所有人都很明顯的意識到:這個女2號,是認識金主大大的,以后也是不能得罪的人物。
男人點點頭,冷淡地“嗯”了一聲。
但僅僅得到了一個字的回復,寧書瑤也開心的不得了。
她捂住胸口平靜了一會兒,才轉身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坐上位置的時候,寧書瑤再次變成那副高冷的樣子,好像誰都不屑一顧。
不過,在寧書瑤在坐回去的時候,洛米粒感覺,她好像有意無意地朝自己這里看了一眼。
也不知道是不是錯覺。
這時,導演站了出來。
他先是對男人客氣的點頭致意,然后,看向包廂里的人,道:“請大家允許我介紹一下,這就是我們的投資商、也是我們劇組的男主演,洛毅先生!”
洛毅?
洛米粒在聽到這個名字的時候,心中“咯噔”一聲。
怎么會這么巧?
她之前在M國,認識過一個M國男人,名字也叫洛毅!
只是,那個人地身份,和現在這個人地身份,有著天壤之別。
男人凜冽的目光,慢慢掃過包廂里所有的人,在路過洛米粒的時候,略微停了一下,隨后才離開。
一秒鐘之后,男人張開菲薄的唇,用不太流利的Z國語,道:“你們好,我是洛毅。”
其他身份,他不用介紹,所有人也應該知道。
包廂里的人反應了幾秒鐘,隨后爆發出一陣熱烈的掌聲。
“洛先生好低調啊!”
“就是,聽說他的背景很深厚呢!”
“不過,洛毅先生不是M國人嗎?怎么有Z國的名字,?”
“現在都全球化了,我們Z國人有M國的名字,外國人有我們Z國的名字,不是很正常嗎?”
“嗯,也對。”
在周圍的竊竊私語中,戚果八卦兮兮地戳戳洛米粒的胳膊:“米粒,這次和你搭戲的男主角這么帥,是不是感覺自己撿了個大便宜?”
“……”
洛米粒還在琢磨“洛毅”這個名字,沒聽見戚果的話。
戚果奇怪道:“米粒,我和你說話你聽見了沒?在想什么呢?”
洛米粒回神。
她轉過頭,欲言又止,“我,我覺得這個男人,好像有點不對勁!”
“不對勁?帥的不對勁嗎?”
洛米粒無語:“我和你說正經的呢。”
“那你說有什么不對勁的?”
“其實,我曾經給一個M國的人,起過一個Z國的名字,因為我姓洛,所以給那個人的名字中也加了一個洛字。”
“然后呢?”
“嗯,我給那個人取的名字,就是洛毅……”
戚果被驚到了:“米粒,你是在開玩笑嗎?”
“我是認真的。”洛米粒也不知道自己該有什么表情,“我當時還和那個人解釋‘毅’的意義——堅毅勇敢,永不服輸的意思。”
“……”
戚果反應了一會兒,終于想起一個關鍵性的問題,“如果,現在的洛毅先生,是你在M國認識的那個洛毅,那么你或者他,應該能認出彼此啊!”
“還記得,我給你講的故事嗎?我在M國的時候,曾經為了報復顧靳城,和一個乞丐談過戀愛。
洛毅這個名字,就是我送給那個乞丐的。
只是,自從我認識那個乞丐,到我離開M國,他一直都是灰頭土臉的裝扮。
在我的印象里,那個乞丐整天帶著一個破帽子,胡子得有幾十厘米長,我每次看他臉的時候,只能看到他的鼻子,連眼睛都是被劉海蓋住的。
所以,如果那個乞丐理了發,刮了胡子,再換上整潔的衣服,我覺得,我是認不出來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