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的也是出神,竟然沒有留意眼皮底下的尸體有異樣。直到那幾個人發現了之后大叫一聲,我才注意到,這眼前的幾具尸體正在抽搐!好嘛,這是要尸變啊!
就見那幾個人當中飛身過來兩人,十分熟練的從手中掏出一疊符紙,一一鎮在那些尸體的額頭之上。而后,又念動了一陣的咒語,將其中抖動的比較厲害的尸體拿到了有陽光的地方曬了一曬,這才再放了回來。
這下子,我好像才明白過來了,這幾個人原來是趕尸匠啊!要說這趕尸匠可是大有來頭的。一般情況下,他們雖入道門確是與我們基本沒有來往,而且熟知與死人交流之法。目前來說,是一種十分罕見的一種職業!
這趕尸又稱為移靈、走影、走尸,隸屬于茅山術祝由科。發源之地位于湘西沅陵,濾溪,辰溪,敘浦四縣。由于這些地區大多屬于山地,車輛很難通行,導致很多尸體不能及時的入土為安,這才造就了趕尸這一神秘的行業。
通常來說,所謂的趕尸,即是讓一連串客死他鄉的尸體,尾隨在趕尸者身后,穿州過省地返回故鄉。但趕尸不是把尸體一直趕回故鄉的,只是帶領死尸穿過荒涼崎嶇的山區,回到平原地,交給來接運的鄉中親人,讓他們把尸骸放進棺木內,用其它的交通工具,把棺木運回鄉間入土安葬。
在運送這些尸體的過程中,一般都會給尸體披上寬大的黑色尸布,頭上戴著一個高筒氈帽,額上壓著幾張書寫著符咒的黃紙垂在臉上。
而在這些披著黑色尸布的尸體前面,則會有一個手執銅鑼的趕尸匠。趕尸匠是一面敲打著手中的小陰鑼,一面領著這群尸體往前走的,口中一般都喊著:“塵歸塵,土歸土,人生一世好辛苦。僵尸僵尸跟我走,早回故鄉下地府。”
要說這趕尸匠的規矩那也是不少的。首先來說,趕尸匠是不打燈籠的,取而代之的是手中會一直搖晃著一個攝魂鈴,搖晃的目的事實上是叫夜行人避開,通知有狗的人家把狗關起來。
尸體若兩個以上,趕尸匠就用草繩將尸體一個一個串起來,每隔七八尺遠一個。除此之外,人們還盛傳著一種說法,那就是說趕尸匠可以趕尸的原因是因為用了苗家的一種草藥,將這種草藥涂于中陰身的尸體口鼻處,便可在夜間繼續如常人般的行走,但不能夠說話和思維,而且能乖乖的聽從趕尸人的指揮。
用通俗的話來講,就變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在湘西民間,自古以來就有趕尸這一行業,可以說是淵遠流傳的一個職業。那么,要想學習者行業,首先來說就得必須具備兩個最基本的條件,一就是膽子足夠大,二就是身體一樣要結實硬朗。
而且,除此之外,要想學得這門手藝,和我們道教一樣,首先必須得拜師。趕尸匠收徒幾位苛刻,從來不會亂收徒弟。
學徒還必須先由家長立下字據,而后者趕尸匠才會來查看。一般情況下來說,要看滿16歲,身高1.7米以上,同時還有一個十分特殊的條件,相貌要長得丑一點。這對長相的要求從本質上來講是為了能夠鎮住鬼魅。
滿足了最根本的兩個條件之后,趕尸匠會先讓這徒弟望著當空的太陽,然后旋轉起來,接著會突然叫停下來,而后要你馬上分辨東西南北,倘若分不出,就不會再在那土地的身上浪費功夫了,已經判定為不合格了。
因為你在此時極為混亂的情況下分不清東西南北,也就說明叫你夜晚趕尸的時候,你也會分不出方向,這就表明你不適合趕尸這一行業。如果上面的測試通過了,趕尸匠還會接著叫你找東西、挑擔子。
這是因為尸體畢竟不是活人,遇上較陡之高坡,尸體爬不上去。趕尸匠就得一個一個往高坡上背和扛。
這些都通過以后,就剩下最后一項測試了。到了這個時候,趕尸匠會將一片桐樹葉放在深山的墳山上,黑夜里讓你一個人去取回來。很明顯,這是在測試一個人的膽量。只有成功的拿到了這片葉子,才說明你有能夠勝任趕尸匠這個職業的膽量。
只要這三關都順順利利的通過了,也就意味著你取得了當趕尸匠學徒的可能。
這才是入門檻兒,要想真正的成為一名合格的趕尸匠,起碼還得要學會三十六種功夫,才能去趕尸。
這三十六功中的第一種功,便是死尸的“站立功”,詳細的說來,也就是首先要讓死尸能夠站立起來。
這當中的第二件功便是“行走功”,也就是能夠讓尸體停走自如的本領。第三件功就是“轉彎功”,也就是尸體走路的時候可以轉彎。
另外,還有“下坡功”、“過橋功”、“啞狗功”等等等等。“啞狗功”可使沿途的狗見著尸體停止犬吠。這是因為,死尸是怕狗叫的,狗只要一叫,死尸就會被驚倒。尤其是有野狗來咬的時候,這些死尸是根本沒有一絲的反抗能力的。倒霉一點兒的,就會被咬得體無完膚。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比如第三十六種功,稱之為“還魂功”。這還魂功越好,死尸的魂還得越多,趕起尸來就會更加的輕松自如。
在平日當中,這趕尸匠就跟農民一樣,遵循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工作準則。只有在接到趕尸任務以后,他們才會將自己裝束一番,前去趕尸。
他們雖然干的是干趕尸這個行業,卻十分忌諱趕尸這個詞匯。因為,內行人請他們趕尸,都說:“師傅,請你去走走腳”或是“走一回腳”。
這趕尸匠若是答應,便會拿出一張特制的黃紙,讓你將死人的名字、出生年月、去世年月、性別等等寫在這張黃紙上,然后畫一張符,貼在這張黃紙上,最后將這張黃紙藏在自己身上。
當然,他們的穿著也是十分特別的:不管何種天氣,都會穿上一雙草鞋,身上穿一身青布長衫,腰間系一條黑色腰帶,頭上戴一頂青布帽,腰包藏著一包符紙。
這趕尸匠的師父教徒弟的第一節課,就是畫符。他們所畫的這種符,可以說是十分奇特的。是在黃紙上用朱筆畫上又像字又像畫的東西,途中遇到意外情況的時候,便會將這種奇特的符朝西掛在樹上或門上,有的時候也會燒灰和水吞服。
除此之外,這湘西趕尸還有“三趕,三不趕”的說法。
凡被砍頭的(須將其身首縫合在一起)、受絞刑的、站籠站死的這三種可以趕。理由是,他們都是被迫死的,死得很不服氣,既思念家鄉又惦念親人,可用法術將其魂魄勾來,以符咒鎮于各自尸體之內,再用法術驅趕他們爬山越嶺,甚至上船過水地返回故里。
是事實上,這種橫死之人并不會被小鬼牽引,陰差接送前往陰曹,而是一直在自己死去的地方徘徊,心中的執念往往很深。故此,也好勾會魂魄。
相反,那些病死的、投河吊頸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燒肢體不全的這三種卻是不能趕的。其中病死的,其本人已享盡天年,魂魄已經被無常鬼勾至閻羅王那里去了,法術自然不能把他們的魂魄從鬼門關那里喚回來。
而那些投河吊頸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纏去了。也就是俗稱的替死鬼。他們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來,舊亡魂無以替代豈不影響舊魂靈的投生?
在冥罰中其實閻羅王對于不珍惜自已生命,故意輕生的人是非常的厭惡的,即便他生時不作惡,也一般不愿同意讓他們立即轉世,因為他們并沒有珍惜閻王讓他們這世投胎為人的機會!所以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再讓他們轉世為人了。因此一些輕生而死的鬼魂,會使一些下三爛的手段,使一些人喪失心智而自殺,就是前面借紹過的鬼找替身。
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屬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燒死的往往皮肉不全,這樣的尸體同樣是不能趕的。
其實這也是可以理解的,按密宗的說法。有二種人是沒有中陰身的(俗稱,就是死亡的過渡時期),一種是大善人,這類人的靈魂在身死之后便會即刻上天,列入仙班。
第二種呢,就是十惡不赦的大惡人了,他們的靈魂會直接墮入那十八層地獄,身受諸苦無有出期。而橫死之人大多是宿世惡報,因此,即便是施術者也是無能為力的。
但是,眼下的這幾具尸體身上的尸氣極重,看樣子一定是死于非命之人,執念很深,陰魂久久不能散去,以至于已經出現了尸變的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