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看來張瑞不簡單,居然精通詛咒之術,詛咒之術說白了就是通過藥物和詛咒施加給被人的一種詛咒,非常難解。
要想解出詛咒不但要對癥下藥,找到藥物的解藥,還需要相對于的咒語。
詛咒是使用黑暗或邪惡的力量來完成自己的愿望的一種方法或手段。
詛咒有很多種方式,主要有:巫蠱,召邪。詛咒用的巫蠱有很多種,比如苗疆的毒蠱或蟲蠱,蟲蠱是把許多的毒蟲放在一起,撕咬,當剩下最后一只不死的毒蟲,取出,放在飯或菜里。
在古代有一種方式,與苗疆巫蠱有些類似,在小罐里養著招來的邪靈,并用自己的鮮血進行飼養,在需要的時候,罐里的邪靈會以主人希望的形態出現,執行主人交付的任務。
召邪主要是通過一定的儀式召喚含有怨氣的孤魂野鬼,使用他們的怨氣得到力量,并加以利用,以達到自己的愿望。
張瑞應該是利用毒蠱下的詛咒,實際上這些粉末是一毒蠱。
蕭奇心中一動,一股記憶從腦海中產生,他腦海中無論是鐘馗的傳承和陳摶老祖的傳承都像是一本書一樣,一旦他想到了什么就如同一本書一樣出現在他的腦海中為他翻開,任由他解讀。
這一刻,腦海中突然涌現出這種詛咒的一些記憶。
僵尸蟲。
這是利用僵尸蟲的蠱毒制作而成,蕭奇一把抓起蕭英才的手,找到了方法,檢查起來果然方便很多。
“找到了。”
這種僵尸蟲一般情況下寄居在人體的心臟部位,小的讓人很難察覺,就算是現在醫療設施也不一定察覺到這種僵尸蟲的存在,更不要說人。
要不是他從鐘馗記憶傳承中有這方面的記載,他也不會想到這一點。
這個時候三伯母走了上來,問道:“蕭子,你三伯的病怎么樣了。”
三伯說道:“蕭子不愧是神醫,一眼就看出了病癥。”
蕭奇也說道:“三伯母,三伯的病很麻煩,不過我還是有信心治療。”
“說起來三伯應該是被人下了毒,我也找到了病癥所在,不過治療起來很麻煩,而且還需要一種藥物。”
“什么藥物。”三伯問道。
“霧草。”
霧草是一種萬能藥材也不為過,可以克制大部分毒物,正好是僵尸蟲的克星,僵尸蟲是從尸體上培育而成,專門寄存于人體的心臟部位,吸收人體的鮮血為生,而且一旦被寄生,人就會變得如同僵尸一樣。
比能吃不能喝,只能喝血。
好在現在醫療發達,不能吃喝,可以輸液,要不然蕭英才早就死了。
三伯和三伯母畢竟不是學醫的,也不懂醫術,霧草自然沒有聽說過,便對著蕭奇問道:“蕭子,你口中的霧草不知道從什么地方可以獲取。”
蕭奇笑著說道:“這個交給我,我正好認識國內最大的藥材商人,陳述人,待會兒問問他,說不定他又渠道。”
“蕭子,就麻煩你了。”蕭英才感激的說道。
蕭奇說道:“三伯,看你說的,一支筆寫不出兩個蕭字,我們都是一家人嗎?對了,三伯可以吃血做的東西,我這就下去準備一些。”
這個時候哪里有什么鮮血,除非是現殺。
雞鴨說實話還真沒有多少鮮血,除非是殺豬。
蕭奇還真就是這樣想的。
直接到了休閑中心,找幾個人還不簡單,幫忙殺一頭豬,肉歸他們,他只要鮮血。
到了休閑中心一說,立馬就有五六個人過來幫忙,先到山上去拉了一頭豬,幾個人齊心合力,很快就將豬給殺了。
蕭奇也帶著豬血回來了。
然后交給自己的母親,做了一道豬血粥。
“小倩,你也很多年沒來哥家了,難得來一次,哥也沒有什么好禮物送給你,女孩子都愛美,這里有一條項鏈,希望你喜歡。”
蕭奇想了想拿出一根項鏈遞了過去。
三伯蕭奇送了一塊勞力士的手表,三伯母送了一個lv包包,至于大爺爺,蕭奇送了他一瓶酒,新島庫存一百年的老酒。
剛開始他們不收,不過在爺爺的勸說下這才收下。
吃飯的時候,三伯看著端上來的豬血粥,吃了一口,沒事,居然絲毫沒有想吐的感覺,“我居然又能吃東西了。”一想到這里,他就差沒有高興的哭出來這一個月來沒吃過一段好的,吃了就吐,要不就拉。
現在終于可以吃一段好的了。
一大碗豬血粥吃完,三伯余興未盡的看著被他吃的干干凈凈的大腕,不好意思的說道:“這豬血粥太好吃了,不知道還有沒有。”
“這個真沒有了,你平時飯量也就跟貓一樣,這麼多豬血粥以前都夠你吃兩頓了。”三伯母很是高興的說道。
“我這不是太餓了嗎?”三伯無奈的說道。
“豬血多的是,我馬上給你去做。”肖桂芳站起身來就朝著廚房走去。
“嫂子不用了,我就是隨便說說。”三伯連忙阻止到。
肖桂芳說道:“沒事,做豬血粥很快的,幾分鐘的事情,我在給你做一大碗。”
“嫂子,還是我來,你去吃飯。”三伯母這個時候站起身來,跟著走進廚房說道。
最后還是被肖桂芳給趕了出來。
吃過飯,大爺爺和三伯也就告辭而去,臨走的時候,肖桂芳找了一個袋子將豬血讓他全部帶走。
蕭奇也對著三伯一下吩咐,等他找到了霧草,一定通知他,給他治病。
“蕭平川一家,今后你們幾個要多走動走動,回家我也跟老大他們說道說道。”大爺爺坐在回去的車上對著自己三兒子一家囑咐道。
蕭英才連忙點頭說道:“這一次要不是蕭奇,我都準備徹底放棄治療了,是他讓我重新有了治療的希望。”
“爸,媽,這是蕭奇哥送你的禮物。”
剛才蕭奇把禮物給了蕭英才他們的時候,就被他們隨意放在車上,沒怎么注意,坐在后排的小倩好奇的翻看了起來。
他畢竟讀大一,而且是女生,平時對于化妝品,包包之類的雖然買不起,但是卻喜歡研究,沒事就找些時尚雜志翻看,一樣就看出來著包包不同凡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