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3章
是啊,一個人怎么可能住在水底下,勾女人魂魄呢?
因為她媽已經(jīng)死了很久了——可她不想讓她媽離開人世。
這二七留魂,是個非常殘忍的陰面方術(shù)。
人要是死了,那魂魄必定要被地府勾走,重入輪回,當然了,有時候特殊情況下,也會有孤魂野鬼,那跟這沒啥關(guān)系就不細說了。
二七留魂,是用十四個孕婦魂,七天一個,用九十八天的時間,把一個人的魂魄留住不死,能保那個人的魂魄留在人間一百年。
說白了,是用十四個孕婦的命,換她一條命。
這個法子運用起來十分復(fù)雜,內(nèi)情我了解的也不深,更不會用,只是聽老頭兒提起過一句半句。
依稀記得這個方術(shù)是因為孕婦懷孕的時候,身體是能連接陰陽的,有可能是因為這個,那方術(shù)能巧妙的騙過地府,以命換命——小時候有一陣縣城經(jīng)常有孕婦失蹤,弄的人心惶惶,好些孕婦都跑娘家躲災(zāi)去了,老頭兒當時就嘀咕,別是哪個天殺的在用二七留魂吧?
我好奇就問了一嘴,老頭兒不想細說,這是天打雷劈的法子,讓我可千萬別沾邊——哪怕有一天他死了,我舍不得他死,也不能動這種歪腦筋,一旦二七留魂的法子被破了,那就麻煩了,非得魂飛魄散永不超生不可。
我就問他,人真的能借孕婦命活的好好的?
老頭兒搖頭,說屁,活也只能是個活死人,得不償失。
當然了,后來我們才知道,縣城那些失蹤孕婦是人口拐賣來的,人家是逃出生天了。老頭兒還挺馬后炮,說他覺得也不可能——會用這種方術(shù)的,早就死的差不離了。
這事兒我沒怎么留心,早忘的差不離了,這才突然想起來。
這個魚怪寧愿自己死,也不想我們下去把孕婦魂魄給撈上了——就怕她媽被這個方術(shù)反噬,永不超生。
這東西太復(fù)雜,小孩兒聽不懂,白藿香給他解釋了半天,他才弄明白了,對著那個魚怪又踢又打:“你為了自己的媽,把別人的媽害死了,你不是人......”
那個魚怪被打也沒什么,但是一聽“不是人”這三個字,像是受到了刺激,渾身再一次的抽搐了起來,喃喃的說道:“我不是人......我也不是怪物,我到底是什么......世界這么大,能跟我一起生活的只有我媽,我想她活著,有錯嗎?”
她積攢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怨氣,終于散發(fā)出來了。
這事兒還得從她爹那說起。
這東西活了很長時間了——她媽是個舊時代的縣令夫人。
縣令夫人有一個很動聽的歌喉,也挺勤勞,每天早上都去水邊親自洗衣服淘米,一邊干活兒一邊唱,時間長了,水里老咕嘟咕嘟冒泡泡,底下人溜須拍馬,說夫人歌喉好聽,水里的魚都來聽夫人唱歌了。
有一天電閃雷鳴,縣令跟夫人正睡覺呢,聽見窗外像是掉下來了什么東西,好大一聲響,縣令就想去看看,可夫人擔(dān)心,不讓他去,他說我一個腰上掛印的怕什么,(古代人講究印是正物,而邪不勝正,辟邪)推門就出去了。
不長時間之后,縣令就從外面回來了,渾身濕淋淋的。
夫人就擔(dān)心的問外面到底是個啥?
可縣令不開口,背對著妻子也不說話。
夫人放心不下,摸向了丈夫的后背,就覺得有些奇怪——怎么他身上冷冰冰,滑溜溜的?
而且,帶著一種奇怪的腥氣。
那個縣令第二天照常起來,還是開堂辦事,妻子看著他,就覺得他跟以前不一樣了,但是又不知道什么地方不一樣,仔細一打量,發(fā)現(xiàn)他手上的虎紋玉扳指不見了——那還是夫人送的定情信物。
夫人問,縣令支支吾吾說丟了。
這以后,縣令性格大變,辦案的時候,料事如神,像是底下就沒有能瞞得過他的事兒,縣里的人攝于他的威名,都不敢犯事兒,倒是把本地管理的井井有條。
上頭嘉獎,要縣令升遷,可縣令不肯,非要留在這里,哪里都不去。
縣令以前的夢想就是當個經(jīng)天緯地的大丈夫,成就一番青史留名大事業(yè),夫人更覺得縣令跟以前不一樣了。
這個時候,夫人就發(fā)現(xiàn),自己已經(jīng)有了身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