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長風握緊了拳頭,這指甲都已經鑲入了肉里邊,有血水從靳長風的指甲滑落下來,滴落在地上,看上去頗為觸目驚心。
“我明白,所有的一切我全都明白,可我還是希望你可以幫幫他,對于我來說他真的是特別的重要的,如果他出了什么事情,我怕是也很難以好好的活下去。”金薇薇說著說著,哭的更兇了。靳長風感到一種錐心的痛楚,這種痛苦真的是沒有辦法來用語言來形容的。
金薇薇從來沒有想過這種天塌下來的感覺,居然會降臨到自己的身上。
“我知道你是恨他的,可是你駐守的地方離這他出事的地方不遠的,你就發發善心幫幫我,好不好?我們好歹也是朋友,不是嗎?”金薇薇一把拽著了靳長風的衣袖,眼里滿滿的都是乞求之色。她現在已經顧不得什么了,腦海中只想著一件事情,那就是季景之的安危。
靳長風冷眼看著金薇薇,表情沒有任何的動搖,似乎是已經認定了自己的想法。
金薇薇不死心,一定要讓靳長風答應下來。
靳長風拗不過金薇薇,這才想著答應下來。
“要我答應也可以,你必須滿足我一個條件!要不然的話,你今天就算是哭死在這里,我也絕對不會心軟的。”靳長風語氣里聽起來毫不客氣,根本就沒有任何的討價還價的余地。
金薇薇臉色變了一變,心里咯噔一下,總覺得靳長風這突然松口,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發生。她總覺得,靳長風的條件怕是很難做到。只是,為了季景之能夠安安穩穩的活下來,她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也沒有什么,可以害怕的了。
“有什么條件你盡管說,只要是我可以做到的,我絕對是答應你的。只希望你到時候說話算話,好好的找一找他。”金薇薇仿佛看到了希望一般,她的眼里放著閃亮的光芒,她神色激動,看著靳長風。她第一次覺得靳長風是她的救命稻草。
“可以,這個條件說起來也算是簡單的,你只需要幫著我在攝政王的面前美言幾句,讓我去京城,只要你能夠把這件事情辦妥了,我立即派兵去尋找那個家伙。”靳長風極為不情愿的說著,很明顯他是不希望救季景之的。對于他來說,季景之若是死了,那可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可是對于金薇薇來說,這季景之可是心頭肉啊。
金薇薇聽言,眼前一亮,想了想又覺得哪里不太對勁,靳長風想去京城,可是自己似乎沒那個本事能左右攝政王的想法,即便是去求攝政王,也未必會得到應允啊。
“其他的條件可以嗎?這……這個似乎是有些難的。”金薇薇心里很沒有底,她總覺得自己做不成這個事情。
“不,你可以!你絕對是能夠在他的面前說得上話的,要不然的話他也是不會派人來接你回京的。如果你在他的眼里是一個無關緊要的人,那么他何必多此一舉呢?”
靳長風轉過頭來,大聲的說著。他的語氣十分的激動,看得出來,對于他而言去京城是一件特別重要的事情。也對,作為一個官員,誰不希望自己的仕途越來越順暢了。去京城,就離飛黃騰達又進了一步啊。
金薇薇聽言,陷入了沉思之中。靳長風所言,可謂甚是有理。若是自己在季常淮的心里毫無地位,想必,季常淮也懶得把自己接入京城,怕是巴不得自己離著京城越遠越好呢。如此以來,倒是說明了,季常淮還是把自己當做了季景之的未婚妻的。如果真的是這樣子的話,那么這件事情或許真的是可以實現的。
想到了這里,金薇薇心里安穩了下來。
“好,我答應你,我可以試一試,只是……”金薇薇欲言又止,當然,這沒有說出口的話是靳長風能夠明白的。
“十三,帶五百精兵,去尋找世子爺的下落!找到了,重重有賞!”
靳長風這簡短的話語,對于金薇薇來說,仿佛是世間最美妙的音樂一般。她眼含熱淚,激動萬分的看著那群士兵遠去,對于她來說,這些士兵可是找回季景之的希望……
季景之命令車夫快馬加鞭,日夜兼程的奔赴京城。他知曉,自己在那山村之中已經耽誤了太多的時日,而在自己的記憶里,自己的父王可是出了事的,若是自己不早日回京,勢必會出很大的亂子。
沒幾日,季景之一行人就到了京城,為了不引起別有用心的人的注意,他特意讓車夫駕著馬車到了一個偏僻的廢舊宅子。派蘇靜晚出去買了一頂斗笠,支付給了車夫一定的金銀。季景之這才戴著斗笠,帶著蘇靜晚一起去了攝政王府。
二人特別的低調,就算是門口的侍衛也沒有認得出來眼前的這個男子,居然是他們苦苦尋找多日的世子爺。若不是季景之拿了令牌,證明了身份,他們還不敢輕易的放人進去呢。
顧不得什么,季景之一路前行,直奔季常淮的書房,他腳步很快,就連身后的蘇靜晚都快要跟不上了。
不多時,兩人到了書房。季常淮看到自己心心念念的孩兒,激動萬分。他倒是沒有想到季景之可以這么快的平平安安的回來了,這些日子里他經常派人去尋找,卻一直杳無音信,他還以為季景之可能已經沒了性命了呢,沒有想到季景之居然自己回來了,這倒是一件不錯的事情呢。
只是,季景之旁邊的這個美人胚子是何人?季常淮是識得金薇薇的,畢竟他可是特意讓畫師在墨八、墨風的講解下,畫了畫像的,自然是認識金薇薇的。眼前的這個美人胚子,雖然模樣與畫像有些相似之處,但是顯然不是金薇薇。
“這位是?”
季常淮心里生疑,莫非,季景之開了竅,知道多尋幾個姑娘開枝散葉了?
“這是孩兒的救命恩人,如果沒有她的話,孩兒性命堪憂。請父王妥當的安置她,為她尋個住處。”季景之解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