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抬了一下頭。
發現房間里空空的,大當家的不在房內。
雖然摔得很疼,但我的心里還是感到很慶幸。真好,于飆不在,他什么都不知道,事情還有挽回的余地。
我繼續苦勸:“蓉蓉你先扶我起來咱們有話好好說”
我決定妥協。
等我站起來后,我就將苦衷告訴她。
這要在心里憋著,老讓蓉蓉一直誤會下去,說不定,真的會弄出人命來不可!
我不想將事兒鬧大啊!
我在心里默默地說道:“大當家的,對不起了。我發誓,這事我只告訴蓉蓉一人。”
我實在站不起來,我就求蓉蓉拉我一把。她使詐,將我揍倒,我不恨她。如果她明白,我是為了丁辰,為了要給丁辰復仇,她會馬上原諒我。
可是晚了。
我聽到身后的腳步聲。
這腳步聲很遲緩。這是屬于于飆的特有腳步聲。因為他行動不便,又拄著一根拐杖,所以行走的時候,不時夾雜著拐杖的沉悶金屬聲。
蓉蓉回了頭。看得出,她這架勢,是要上去攙扶于飆。
“這是怎么回事?”于飆見我倒在地上,一副疼得不行的樣子,他就用拐杖戳著地面,發出咚咚幾聲響。于飆質問蓉蓉。
“大當家的,您也看見了。我聽說晚上您要召百合伺寢我這心里頭難受所以給百合一個下馬威瞧瞧,讓她知道自己幾斤幾兩”
當著于飆的面兒,蓉蓉就昂首挺胸的,沒有任何的避諱,說的坦坦蕩蕩明明白白的。
如果在平時,蓉蓉這副樣子,我會很欣賞。俗話說的好,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我之所以能和蓉蓉交上朋友,也是因為她身上也有和我一樣的個性。
可現在,我聽蓉蓉這樣一說,心里焦急的不行。
我艱難地一點點地從地上爬了起來。我勉強站了起來,對著于飆努力擠出一絲微笑:“大當家的,您誤會了。蓉蓉在和我開玩笑呢!她不是故意的!”
我說,我什么事兒都沒有。“是吧,蓉蓉?”我還握了下蓉蓉的手。我的心里在哀嚎:蓉蓉,聽我的勸吧,見好就收吧!
可蓉蓉沒領我的情。相反,她更是狠狠用胳膊肘兒將我推開。瞬間,我又站不穩了。本來,我就是忍著疼痛勉強使自己站直了的。
于飆身形不便,可還是穩穩地扶住了我。確切地說,我這會兒已經靠在于飆的懷里。
蓉蓉更是狂怒了。
“大當家的你不能這樣對百合!她她是駱燊的人!駱燊現在在醫院,可等他回來了要知道你趁他受傷的時間,奪了他的女人,駱燊非氣得殺了你不可!”
我聽了這話,身子就一顫。
是的據說駱燊還有幾天就要回來了。
我只顧著給丁辰報仇,義無反顧地要上于飆的床。我忘了駱燊的感受了!
呵呵我為什么要在乎他的感受?
他是我的仇人,我心里最恨最恨的人!我倒巴不得讓他知道讓他看見我要在他受著傷忍著痛的時候,轉身就能和于飆翻云覆雨!
或許,這才是對駱燊最致命的打擊吧!
于飆發飆了。
“你是仗著不敢打你是吧?我的事什么時候輪到你來管?早知你這樣任性,當初還在你五歲那年,我就該將你扔了去喂野狗!”
于飆說蓉蓉實在太不像話。這里皇冠,是營業場所,不是她隨意發泄使威的地方!他命令保鏢將蓉蓉押走,將她關進小黑屋里呆上幾天,沒有他的命令,不許出來。
蓉蓉見于飆一點兒都不顧及情面,更是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顧地爆發了!
“大當家的,你真的要這樣嗎?為了百合,你要這樣苛待我?你明明知道從小到大,我的心里就只有你!不管多少年輕的男的,我都看不上。就算看上了,但只要一想起你,想起你的好,我還是會冷冷地和他們斷掉!大當家的我不信,你不懂我的心!是不是,只有我死了,你才能明白,曾經有一個叫蓉蓉的女人,那樣掏心掏肺地愛著你!”
蓉蓉說的很大聲兒。那些保鏢們全聽見了。他們的臉上都現出尷尬的神色。
“夠了!這是我聽過的最混賬的話!”于飆叫蓉蓉閉嘴、趕緊地。
“大當家!我不信你對我一點兒感覺都沒有!我還記得,在我十三歲那年,那天晚上下著暴雨,電閃雷鳴的,聽著轟隆隆的雷聲,我很怕。你知道了,趕緊走進我的房間,緊緊摟住我,就那樣摟抱了我整整一個晚上從那個時候起,我就決定要嫁給你,當你的女人了!”
我呆了。
于飆的臉上已經氣得青紫一片了。
“你們!趕緊帶她走!”
于飆氣得將拐杖都給甩出去了,唬得我趕緊離他遠一點兒。一個機靈一點兒的保鏢見了,趕緊屁顛屁顛地彎腰去撿。看著蓉蓉被幾個保鏢拖著,離過道兒越來越遠,我的心都要揪起來了。
可憐的蓉蓉她只是一個癡情的女人,可惜用錯了對象!
蓉蓉的嚎叫聲,我已經聽不見了。
于飆看著幽長的過道,長嘆一聲,默然了許久,然后看著我,苦笑了笑:“百合,你一定覺得很可笑,是吧?”
“不!大當家的,相反,我覺得蓉蓉可憐。她其實沒做錯什么”不管怎樣,我還是要為替蓉蓉申辯幾句。
于飆哼了一聲。“你懂什么?”
是的,我不懂什么。我是一個無關緊要的外人。但每一份感情,都值得人尊重。
“大當家的,我求您還是將蓉蓉放出來吧!”
他就叫我扶他進房間。于飆坐在椅子上,拄著拐杖,端詳著我:“你不用求情。我不給她一點懲罰,她不知道東南西北!”
“如果您真的想懲罰她,不如就懲罰我吧!”
“為什么?”于飆擰緊了眉頭。
“如果不是我,事情也不會變成這樣。都是因為我,我要給丁辰報仇,所以才傷害了蓉蓉。”我低著頭,心里頭既沮喪又痛苦。
“笑話!胡說!”
于飆斷然否決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