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彩霞一動歪腦筋就上癮,口不擇言的繼續說著;“這要說你閨女去做雞吧,估計不對。你看做雞做發財的不在少數,就算洗手不干了,手里也要有點積蓄。你閨女手里現在啥都沒有,說明那些錢啊,都是她傍大款來的。大款給錢那都是掂量著給,我猜啊,那個大款包養她這幾個月已經玩膩了,覺得的沒意思了,就一腳把她踹回來了。嘖嘖,這還不到19歲呢,就這么不正經,以后哪個男人敢要?”
“放你娘的屁!你就知道在這里胡說,嘴上沒個把門的,說話的時候給你兒子積點口德!我閨女打小做人就正派,不是你說的那種人!你也不瞧瞧你自己什么德行,還敢說我女兒壞話。你趕緊給我滾,滾出去!”石紅芳氣的破口大罵,朱彩霞罵她、咒她,她都忍了,可她忍不了別人這么說她閨女。她氣的胸口開始泛疼,一把掀開被子,想要下床親自把朱彩霞趕出去。
“嘖嘖,你剛才說啥,讓我滾啊?哈哈,我才是家里的女主人,這個家以后都是我的,你還讓我滾。”朱彩霞笑的花枝亂顫,笑了一會兒,臉上的笑容就撤了下去,諷刺地瞅著石紅芳:“我不過就是給你說說,你咋就跟我急眼了呢。怎么著?還想揍我啊?”
朱彩霞雙手一插腰,雄糾糾氣昂昂的站著,冷笑著說;“來啊,你揍啊!我活這么大還沒讓誰打過呢,今天我倒要看看你一個老胳膊老腿的病秧子,怎么打得過我!”
“我……我今天就跟你拼命!”石紅芳用盡全力的大吼出來,雙手撐著床沿猛得站起來,還沒站穩,就往朝朱彩霞身上撲去。
“切!”朱彩霞往后退,輕輕松松就躲過了石紅芳的撲擊。
石紅芳撲空,身子狠狠摔倒了地上,發出“啪”的脆響。
“媽你怎么了?”
提著菜籃,剛走到堂屋莫飛煙就聽到母親屋里傳出了摔跤聲,莫飛煙一驚,隨即丟下菜籃就沖進西屋,一抬眼就看見朱彩霞咄咄逼人的站在屋子中央,母親則摔倒在地上。
“你對我媽干什么了?”莫飛煙眼神一呆,明亮的眸光瞬間陰沉下去,目光如炬地盯著朱彩霞寒聲問道。
“我……”朱彩霞有些底氣不足,虛心的說:“我啥也沒干,你媽摔倒了是她活該,關我屁事!”
她剛說完這句話,毫無征兆的,佇立在她面前的莫飛煙突然一聲怒罵,眼神凜冽,無比兇狠地瞪著她,同時狠狠推了她一把:“你他么的混蛋!還敢說跟你無關!”
“啊!”毫無防備的,朱彩霞一聲驚叫,身子朝地面倒下去,后腦勺正好‘嘭’地一聲砸到八仙桌堅硬的棱角上。
當即,朱彩霞因后腦受到巨大撞擊,閉眼暈死過去。
莫飛煙氣恨的看了昏厥過去的朱彩霞一眼,沒工夫再搭理她,心急如焚的跑到石紅芳身邊,把石紅芳從地上背起:“媽,我帶你去村子里衛生所瞧瞧,看看摔壞身子沒有。”
……
莫飛煙背著石紅芳前腳剛一走,后腳躲在窗戶根下的楊庚就翻窗躍了進來,走到昏厥的朱彩霞身邊,嘴里嘟囔著:“操你大爺的,一直給老子戴綠帽子,你當老子是傻子不知道啊!騎在老子頭上這么多天,也該給老子帶點好處了吧?你就犧牲犧牲,幫助我順利辦完跟博先生的這筆交易,之后我得了榮華富貴也保證不會忘了你!”
說完這些,他伸手抓住朱彩霞的頭發,揪著她的腦袋使出吃奶的力,往桌角瘋狂地磕下去……
謀財害命,親手行兇,楊庚做這些事的時候,連眼皮都沒眨一下,快的只在眨眼之間就要了手中女人的命。
這半年多來積攢的怨氣,全部在這幾下給發泄了出來!
他用帶著手套的雙手用力抓著女人的腦袋往桌角上砸,一邊砸一邊低聲咒罵:“日尼瑪,背著老子瞎搞,你以為老子怕你是吧!老子現在有錢了,老子想換幾個婆娘都可以!你個賤皮女人!”
*
莫飛煙想不通怎么她在家里住著,也會遇到飛來橫禍?
朱彩霞死了……她的老公楊庚當晚就跑到派出所舉報她殺人,她連夜被提審,做筆錄,讓警察審訊了一整晚,到現在還在派出所里關著。
由于朱彩霞的身體上留有她的手印,法醫驗尸后也得出鑒定結果,確認朱彩霞死于后腦勺的磕傷,一切的調查出的結果都無疑指向了一個答案——她就是兇手!
可莫飛煙清楚的知道,這不可能!她只推了朱彩霞一下,怎么可能磕死她?她的力氣沒那么大,還不足以要人的命。
當時她背母親出屋的時候,還扭頭看了朱彩霞一眼。當時朱彩霞氣息平穩,頭上也沒有流血。而她所見到的朱彩霞的尸體,后枕骨處被磕的皮開肉綻,血肉模糊,很顯然是她走后有人下狠手殺了朱彩霞,然后栽贓嫁禍!
最有可能殺害朱彩霞的是楊庚,對她不滿的無非就是楊建立、楊庚父子二人,可他們兩個都有不在場證明。
她無法證明自己不是失手殺人的兇手,她在醫院當護工時所攢的錢早就拿去給母親看病住院,賬戶里的錢所剩無幾,她現在已經沒有能力去請律師為自己辯護。
楊庚父子二人又指出她素日與朱彩霞關系不和,具有殺人動機。一下子,她就從了過失殺人變成了蓄意謀殺的嫌犯。
最要命的是,她年滿十八周歲,具有承擔法律的責任。
蓄意殺人就是刑事責任,刑事案件無法庭下和解,一旦開庭審判,她百口莫辯,不能提供決定性的證據證明自己清白,那獲刑入獄的結果,必然躲都躲不掉。
莫飛煙關在縣城看守所候審的那幾天,石紅芳躺在床上一個勁的抹眼淚。她想證明自己閨女清白,可作為親屬關系的證詞,證明力度受限,法院還需要她提供其他證據予以佐證。她除了說出自己的親眼所見,哪還會有其他的證據?
難道就真的要看著莫飛煙入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