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為什么衛(wèi)琴說是‘帶著一身污名’。
這就要從那個自首的人開始說起。
根據(jù)那個人的自首的口供來說。
伏冉曦是經(jīng)典的有錢就變壞了的類型。
但是,他將這件事解釋的合情合理。
他說。
伏冉曦在醫(yī)院辭去了護(hù)工的工作后,得到了大量雇主好心贈予的探病禮品,這些禮品十分的昂貴。
因為考慮到太過昂貴,外婆又不愿意收下,雇主又不接受退回,所以不知道從哪里生出了心思,將這些貴重的禮品,全部都出售給了禮品回收店。
警方去禮品回收店證實了這件事。
禮品回收店表示,前前后后的確是收購了伏冉曦出售的價值至少十萬左右的禮品。
這些錢,對于貧寒的伏家來說,是非常大的一筆錢。
伏冉曦拿到這些錢之后,沒有攢起來用于以后的生活費(fèi)用,反而是帶著錢,去了一家酒吧消費(fèi)。
酒吧就是警方調(diào)查出來的,伏冉曦死亡前去過的那家酒吧。
那家酒吧的前臺也表示,見伏冉曦過來消費(fèi)了很多次,還辦了卡。
并且通過辦卡消費(fèi)得知,伏冉曦的的那些錢,幾乎全都預(yù)存進(jìn)了這家酒吧里面,并且?guī)滋斓臅r間就親自過來頻繁消費(fèi)了很多次。
事發(fā)的最后一晚,有人看見伏冉曦,并且作證說,伏冉曦為一個男人慶祝生日,開了一個小包間。
后來喝多了,就跟人走了。
走的時候還很興奮,好像是喝多了酒,也好像是吃了什么藥物。
從驗尸結(jié)果來看,伏冉曦在死亡之前,卻是使用了可以讓人興奮的藥物。
這一點沒有錯。
并且,藥物會讓人致幻。
自首的人將她帶到了尚城酒店,在那家酒店里面,亢奮醉酒的伏冉曦在跟他做了一次之后,便忽然毫無預(yù)兆的跳樓了。
自首的男人,就是那天伏冉曦為之過生日的男人。
酒吧的服務(wù)生證明了這一點。
至于警方問道,伏冉曦為什么會吃藥。
那個男人開口,很坦誠的說:“我是看她精神壓力很大,所以把我用的藥,給了她。”
對于警方再問,為什么會精神壓力過大的時候。
男人則是一絲不漏,毫無破綻的說出了伏冉曦家中的情況,充分的用伏冉曦周圍的困境坎坷,解釋了伏冉曦為何在此時會壓力過大。
警方又多次詢問了存有疑點的地方。
但是,每一個細(xì)微的疑點,都在自首男人的有力解釋之下,很快變得合情合理。
案子到了最后的時候,已經(jīng)無甚疑點。
辦理案子的警官跟陸勵南說起這件事,也嘆氣:“那個自首的人,將伏冉曦的死亡前后都交代的一清二楚,這個案子,應(yīng)該就這樣破了。”
陸勵南聽到之后,沒有立刻把結(jié)果告訴譚暮白。
只跟她說,這個案子還在審訊當(dāng)中。
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么不愿意將結(jié)果告訴譚暮白。
只覺得,譚暮白可能沒這么容易接受。
他只想,緩一緩,等一等,再告訴她結(jié)果。
也許緩一緩,等一等,會有新的消息跟線索也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