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有云:縣,系也。從系,持縣會意。
縣是我國自古以來的地方行政區(qū)劃機構,除了春秋時一度出現(xiàn)過縣比郡大的例外,它一直是最基層的建制;在龐大的國家機器中,看上去竟是那樣微不足道,所以把“芝麻官”這個別號贈給主持縣政的官員,倒也是順理成章的。
別看縣官的品位越往后越降格,可是做皇帝的卻對其人選和作用越來越重視。比如漢朝時,盡管有“郎官出宰百里”之語,有資歷的尚書郎方能出任縣令。封建時代皇權不下鄉(xiāng),縣級是最小也是最重要的行政單位,肩負著上系朝廷、下銜鄉(xiāng)里的重擔。到了明清,朝廷有六部,縣有六房,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做得好了,縣官又稱“父母官”;做得不好,就是“破家知府,滅門縣令”,可見其權力之大。
即使在現(xiàn)代,縣級單位仍然是國家行政運轉的基石。凡是中|央有的部門,縣級基本都有,而且很多情況下會倍增。后世黨和國家的領導人、以及省部級的高官,絕大多數(shù)都經(jīng)歷過縣委書記這一職務的鍛煉。與老爸愉快地達成君子協(xié)定后,張漢卿鼓足干勁,傾全力對新民進行全方位的行政試點,他的抱負,終于可以大展了。
它的結果將決定中國的未來,因為他的發(fā)起人是少帥。
在建黨之初,他就在《人民黨地方組織條例》中明確了黨政官職的規(guī)劃。將來,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政|府都是黨委領導下的集體負責制。以奉天省委為例,遠期架構是設省委書記、省委副書記兼省長這三駕馬車。專職副書記這一正二副三位書記,這也是后世經(jīng)過無數(shù)次經(jīng)驗積累的好架構,既減少冗員又能減少內耗。作為黨對政|府以及對立法會議的控制,省委書記都例兼省議長。
副書記專職負責黨群,既有人事權,又例兼管公共安全和聯(lián)系公檢法司。另外黨內的組織部長、宣傳部長、紀委部長都是當然的常委。由于書記的職責在黨外主要負責團結其它黨派與公共關系,即控制各級議會的方向,特設統(tǒng)戰(zhàn)部長為其主要助手,但一般不入常。
政|府中的常務副省長、一位副省長也都是天然的常委,還有一位省委大管家的秘書長、省會城市的黨委書記外加省警備區(qū)司令共11位常委。這個將成為定制,除非中|央常委會特別批準,沒有例外。
所有的下級黨委常委人選由上級黨委會決定,而組織部長、宣傳部長、紀委部長都接受同級書記和上級的同類機構雙重領導,以最大程度避免黨政一把手的絕對權力。特別是管黨內紀律的紀委部長,張漢卿的職務設計要求是:既能有效防止同級黨政機關特別是黨政一把手的腐敗,又能被有力地約束防止內部腐敗。
一個創(chuàng)新是,在11個常委制度下,每位常委都有自己兼管的業(yè)務,對自己的分管人事有極重要的提名權,這樣可以在人事權上牽制一把手的插手。另外,凡是組織部、紀委部提出異議的人事案,被強行表決通過的,一旦事后證明在此期間有問題的,所投票贊成的常委負連帶責任。這樣,對于帶病提拔的人員,掂量著自己的烏紗帽,很多人很多時候會仔細考慮風險的吧?
這些大方向上的思索此前只是紙上談兵,現(xiàn)在,在新民縣,都將成為現(xiàn)實并檢驗著這套制度。
同人民黨組織辦法規(guī)定相一致,新民縣政權機構也將采用皿煮集中制。與省級的11個常委制相銜接,縣級同樣設立11個常委。
行政架構的建設的原則是能合并的合并,能減少的減少,原則上將來可以隨著人口的增加酌情等比例增加辦事人員,但機構不要更換太多。要知道冗員歷來都是大問題。編制反復向來是中國行政也是世界行政史上的大難題,幾乎世界每個政|府的組織機構都不能例外,特別是中國建國后行政機構改革陷入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的怪圈。特別是改革開放進入深水區(qū)時,為了“搶”占一個指標,很多省市縣不管條件如何都圈地建工業(yè)區(qū)、自貿區(qū)、試驗區(qū),以便多些行政名額,或者級別能借機往上面動動。這不是編制的問題,是人的問題。
張漢卿覺得辦法是人想出來的,將來某位兄弟要擴充編制?好,先向組織報告下理由,在公務員與公民的比例不能突破的原則下,可以適當調整單位架構。但是要破線,那就要解釋為什么前任可以做得好好的,是不是能力不足?組織部考慮要換人了!關系到烏紗帽,不信還敢亂來!
不是張漢卿偏激,而是穿越前中國官場的冗員多得令人發(fā)指。
曾經(jīng)在穿越前看到這么一則信息:中國財政供養(yǎng)人口在2000年是4169萬人,其中行政人口884萬,事業(yè)單位編制3285萬;但到了2007年已經(jīng)上升到4724萬,其中行政人口達到1333萬,增加了一半還多。許多縣的機關單位純粹是“吃飯財政”,即地方政|府的財力只能勉強支付、甚至無法完全保障財政供養(yǎng)人員的基本工資,更不用說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務了。曾經(jīng)有報道說一個邊遠貧困縣副縣長多達14個,加上人大、政協(xié)等部門副職和享受縣處級待遇的干部,一個縣的縣級干部有幾十個之多。另有三五十萬人的小縣,科室上百個!這么多的“干部”與行政單位,副職領導干部與科室之間分工很細,存在交叉任職,不但提高執(zhí)政成本,而且降低執(zhí)政效率。多一個人,多一個科室,苦的是老百姓吶!
其實解決很簡單,特別在立國之初,尚未形成盤根錯節(jié)的關系網(wǎng),這個時候把規(guī)矩立好,只要對人特別是一把手有了較好的約束,行政編制膨脹的難題根本就不是問題。像一個縣,縣長主抓全面工作,常務副縣長協(xié)助,下面再加上三到四個普通副縣長,分別負責工業(yè)、農業(yè)、財經(jīng)、民生等。有這么多的直屬部門,再處理不好事情,只能說明或者無能,或者為官不正。
工業(yè)當然指大工業(yè),像能源局、建設局、電力局、交通局、招商局等等部門,都屬于這一范疇。之所以定這么大,是因為社會發(fā)展千變萬化,不可能定得這么詳細,只是把它規(guī)范下來。
農業(yè)包括農業(yè)局、水利局、林業(yè)局、靠近草原的部分設畜牧局等,土改委員會的大部分工作就交由它負責。
財經(jīng)包含財政局、稅務局、工商局,以及財經(jīng)委員會的主要工作。
民生包含民政局、教科文衛(wèi)、民族宗教事務諸項。
同樣是縣,人口有多有少,地理有大有小,很多是歷史形成的。新民算是一個很大的縣了,機構編制定好了,是不是未來其它的縣都按這個架構來復制?當然不合理。古代還有上縣、中縣、下縣之分,民國初也有一等縣、二等縣的講法。是不是也能定個規(guī)則,就以新民縣為藍本,為甲種縣,按制度予以滿編;人數(shù)不滿其七成的縣,為乙種縣,編制約為甲種縣的八成左右?嗯,可以考慮。這樣做,當官員同級調動時可以從乙種縣往甲種縣調,也算是無職無薪升遷的一種吧。這個副縣長的人數(shù),跟縣的等級掛鉤,甲等縣四人,乙等縣為三人。
至于行政機構中的部長負責制,也是后世的大問題。局長和書記哪個大?派出所所長和指導員哪個大?歷來都是官員斗爭的焦點。如果行政主官權大,那么怎樣體現(xiàn)黨的領導?如果書記權大,那么部長還怎么做事?
在張漢卿不成熟的想法中,此事易耳!由于僅是專業(yè)領域的事情,所以就應該尊重專業(yè)人員的特長。這一點在軍隊中體現(xiàn)得尤為明確:無論是衛(wèi)隊旅還是衛(wèi)隊師,都沒有設置一個與主官平齊的政委,而是以司令部下屬的政治部主任取代。主官負責打仗,老有人掣肘怎么行?畢竟打仗人家是專業(yè)的!但是沒有約束的主官在某些特殊時刻就是一種災難,所以,主官牽頭的黨委負責制就應運而生了。
在職級上,同級的政治部主任要低于同級的主官,如旅長與旅政治部主任,但政治部是上級的派出機構,組織上并不直接隸屬于同級組織,而且有極強的權力----非作戰(zhàn)任務的一票否決權和對各級(包括主將)將領的監(jiān)督權,比如軍事干部的考評、調度、思想鑒定甚至軍法處置。
而且在重大事件發(fā)生、包括軍事作戰(zhàn)思路的不同時,政治部主任都可以插手:他可以要求召開黨委會討論并投票決定。在無法獲得上級的指示時,由軍事長官、副長官、參謀長、政治部主任、軍需部長(張漢卿認為民國這時輜重部的叫法過于片面化,而軍需則兼有后勤及裝備之功能)五人組成的最高軍事指揮機構可以按票數(shù)多寡決定方案,主官必須服從。
回到行政上,由于局長例兼書記,其下設置一個常務副部長,一個業(yè)務副部長,一個人事副書記,再加一個紀委書記,形成一正二副主抓業(yè)務,兩位黨內干部負責人事與紀律,變成五人制黨組成員處理局內大事,類同政|府單位里的常委制一般,豈不痛快利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