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說著,他一邊就把領養手續拿了出來,新上的戶口,就有一個新名字。
孫明珠。
這是楊青梅給取的,叫明珠倒并不是因為想保留葉珠中的珠字,而是覺得珠字好。珠珠到了他們家之后,仍是他們的掌上明珠,所以就只加了一個姓,就叫孫明珠。
“爸爸,妹妹的新名字真好聽。孫明珠啊,我也想要一個這樣的名字。”簡沁天真地說。
簡易白了簡沁一眼,簡沁完全當作沒看到。
簡懷南這會兒心思全在那張新戶口卡的名字上,孫明珠。他的女兒以后就要跟別人姓,叫著別人取的名字,以后就是孫明珠了嗎?
不行!
“孫勇同志,楊青梅同志。我知道你們多年無子,想要一個孩子的心情我特別理解。但是別人的孩子,終究是別人的孩子。我看你們兩個還很年輕,以后肯定會有自己的孩子。如果你們信得過我,我給你們寫一封介紹信,你們可以去京都醫院再看看,說不定來年就能抱上自己的孩子。”簡懷南不急不徐地說。
簡懷南的提議,可以說直擊了孫勇內心的想念。或者對楊青梅來說,有了珠珠就萬事知足,可對孫勇來說,他畢竟是一個男人,總想要有自己的血脈傳下來。
一輩子掙下來的積蓄,真讓他毫無芥蒂地給別人,他到底是做不到的。如果真能去京都治好,生下一兒半女,那真是太好了。
簡懷南見孫勇沉默,就知道他已經意動。于是接道,“孫勇同志,說起來,這個新戶籍卡應該是并沒有法律效應的。第一,我并沒有親手寫下同意你領養我女兒的證明;第二,據我所知,在領養手續上,也并沒有說明你領養的就一定是我的女兒。所以,我不能把珠珠給你。”
同意領養的證明,是簡老太太找人寫的。上面按了手印,也簽了名。名字雖然是他的名字,但并非他所寫。
至于領養手續上,村證明里劉村長只說領養的是簡家的女兒,并沒有指名道姓是領養的是誰。劉村長在打這個報告的時候,就想到葉珠的戶口遷出去了,所以才措辭含糊地報了上去了。
這是簡懷南在了解到珠珠要被抱養之后,發現的漏動。
楊青梅一聽就不干了,“我們不管!這證明信是你媽給的,也簽了你的名字!那就是有用的,而且領養手續都辦下來了,你們必須把珠珠給我!我今天就要把她帶回去!”
“楊青梅同志,這件事情,我們得講道理!”簡懷南語氣加重。
孫勇忙說,“簡懷南同志,凡事是要講道理,但是現在理虧的是你們!”
簡懷南看向簡老太太,“媽,這證明到底是你找誰寫的?”
簡老太太抿了下唇,“這證明,是你弟弟寫的。”
“既然是懷北寫的,那懷北應該是同意把自己孩子抱養出去。孫勇同志,不如你們直接把簡盈抱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