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姬臣愈發對他看不上了,倒是語氣一直都沒有變化,“潘年,我只是找你問話,你不用害怕,將你知道的單英卓跟我說一說!
良木很是無語的側身,想要伸手將人從身后給拽出來,哪知道已經有點嚇破膽的潘年死死的扯著他的腰帶。
這讓他瞬間就炸了,冷聲的斥吼:“放手,你還是不是個男人了?”
“不..不...他,他...”
連句話都說不清楚,留下來也只會讓姬臣煩躁,一揮手,“你回去吧!
潘年對這句話倒是反應迅速,如蒙大赦的趕緊跪下來沖著姬臣磕了一個頭,爬起來,不用任何人說,一溜煙的轉身跑了。
姬臣無力的嘆息,往椅背上靠去,憤憤的盯著刺客的脊背,大有遷怒的意思,生氣的說道:“劍凌,你把他帶到隔壁的房間去,廢去他的手腳,將下頜也給他裝上去。”
“然后在他面前點上十根蠟燭,記住了,沒日沒夜的點著,只要他有一點要睡覺的跡象,就給我弄醒了,至于辦法你們自己看著辦!
“我就不信了,再硬的嘴,我撬不開他。”
尚有理智的刺客一聽,心里的寬面條又寬了幾分,整個人都處在了凌亂之中。這個小惡魔,你從始至終就沒問過任何的問題好吧?何來再硬的嘴?這不是睜著眼說瞎話嗎?
他嗚嗚的真的開始流淚了,他娘的嘴巴太疼了,手也太疼了,還有被點穴的身體,他娘的不用別人廢,他現在已經是個廢物了。
他現在是一心求死卻無門。
姬臣的這個心理攻堅戰就叫做‘熬鷹’,將人熬得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到時候幾乎不用什么廢話,保證在強悍的人也會低下頭來。
劍凌拎起憤憤不已用怨毒的眼神死死摳著他的刺客,頭也不回的去往左耳房,好巧不巧的讓刺客滿心腹誹的是,間房里竟然有一個小榻。
劍凌對姬臣的命令是毫無保留的服從,所以,他貫穿領會了姬臣的用意,直接將刺客紅腫不堪的下頜給往上一頂,也不管接沒接好,反正看刺客疼得齜牙咧嘴,胸腔里悶哼一聲,他認定是接好了。
然后如丟破爛一般的將他給丟在了房間的唯一一張椅子上。也不去費力的找什么繩子了,直接抽了刺客的腰帶,將人固定在椅背上,省得他歪倒跌下來。
做完這一切,大手拽著房間里小小的書案一角,給拖到了小榻的前面。然后輕松的轉動刺客的椅子,連人一塊給板正的坐在了書案的前面了,這樣一來與小榻就隔著書案這點距離。
刺客早就被渾身上下沒有一處不疼的叫囂給折磨的痛不欲生,哪里還有精力去注意劍凌。
劍凌也不怕他跑了,很是放心的離開了房間,不過半盞茶的功夫,他就回來了,懷中抱著一個大包袱。
刺客耷拉著腦袋,被劍凌又摔又綁又裝下頜搞得痛苦不堪,暈暈乎乎的根本就不知道他接下來要干什么。
等到有大力捏住他劇痛無比的下頜時,鉆心的疼刺激他的腦海清明了幾分。
被那大手捏住抬起的頭,直直的對上刺眼的火光,他不適應的想要遮擋,可手被綁著根本就做不到。
就只能本能的想要閉上眼睛,可是身邊那個大手卻不想讓他得償所愿,居然暴力的將他的腦袋仰起,也不知道椅背后面什么時候多了一個木棍。
‘嘶啦’一聲,刺客衣服破了一個洞,一條布條出現在劍凌的手中。
他攬住刺客的腦門,就直接用布條固定在了木棍上,這下子,休想轉動腦袋。
刺客閉著眼睛,心里苦逼,但面上一點都沒顯出來。
階下囚,若是連氣勢也沒了,那不是越發的讓人作踐和羞辱,所以他要保留最后的一份尊嚴,寧死不屈。
他一個經歷了九死一生才從暗獄中脫穎而出的殺手,成為主子暗中布局在大靖的一枚暗棋,怎么可能這么容易就自暴自棄的認輸呢!
不就想要熬他嗎?那就熬吧!
要說他為何不自戕,完全是因為他藏在牙關里的劇毒,在被劍凌卸掉下頜的第一時間就被拿走了。
一般情況下,想要咬舌自盡,需要很大的力氣,不然死不了還痛苦的要命。他完全不用懷疑,眼下的他,若是直接咬舌,不用說下頜一定會直接崩開,從新脫臼,所以他才不會這么傻。
他要等,等身體上的傷好的七七八八再說。
劍凌若是知道他那什么九死一生脫穎而出的資歷,一定會破天荒的瘋狂嘲笑。
因為這個自語自己很厲害的刺客,連他一招都沒躲過去,就這樣的人,還九死一生?他那什么破暗獄,怕是紙糊的吧?
也好意思出來丟人現眼,簡直讓人笑掉大牙。
劍凌眼下才不會管他那點小算盤,將他給搞定之后,發現他竟然閉著眼睛,這讓他很不爽,粗魯的雙手,暴躁的撐開刺客的眼睛。
刺客只覺得被粗暴撐開的眼皮,將整個眼珠子都突了出來,一時間刺激的酸澀控制不住的流淚。
他憤怒的轉動眼珠子,想要努力表達自己恨意,可惜劍凌站在他的身后,連看都看不見。
刺客這一刻的心啊,拔涼拔涼的,可以說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眼球暴露在空氣中帶來的眼淚嘩嘩的往下掉,要多慘就多慘。
劍凌還是第一次這樣懲罰犯人,頓時覺得很好玩,就變著花樣的搞刺客的眼睛。
刺客簡直是痛不欲生,一番下來,他覺得自己眼睛都瞎了,白茫茫的一片,全是火星在閃耀。
只可惜他有口不能言,不然叫罵出來發泄發泄也是好的,總要分散一點注意力,可此時,劍凌哪里還能在意刺客的痛苦,玩的那叫一個樂不思蜀。
若是被姬臣發現,從始至終都表現的事事很冰冷態度的劍凌,竟然有這樣的惡趣味,一定會大笑三天。
刺客被折磨的事情,姬臣就丟給了劍凌,她只需要在最后關頭審訊就行了。